主要职责
市水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牡市委和市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利用规划、市级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三)按规定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按照中央和省级、牡丹江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提出基本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落实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协调水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江河湖和地下水实施监测。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八)负责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市辖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排水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供水、排水及污水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配合重大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负责中小型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工作,配合做好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配合开展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管理。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和实施水政监察及水行政执法。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监督水利工程建设的实施。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办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会室、人事办、文电室)。电话:7555001
负责机关日常运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编制市级水利部门预决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承担内部审计工作,对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水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水政水资源股(水旱灾害防御股)。电话:7555029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和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江河湖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城市供水排水行业管理,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承办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承办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和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县(市)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承担行政许可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全市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做好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工作。审核权限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容扩效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洪泛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全市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江河湖泊、滩涂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组织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指导监督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配合开展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管理。
(三)河长制办公室。电话:7555019
贯彻落实推行河湖长制相关政策和制度;承担全市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组织编制工作方案、计划和考核目标,组织拟定管理制度,监督工作落实,组织实施考核,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相关问题和纠纷等工作。组织落实市河湖长和市级河湖长会议确定事项。
机关党的机构。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其办事机构与办公室合署办公。
领导班子
范全洲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水务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劳资、计划、财务审计、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等工作。
杨 晔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河长办、水能资源开发中心、水资源节约保护中心、河湖长制工作保障中心。协调威虎山水电站及其他电厂。
李宏洪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水政水资源股(水旱灾害防御股)、水利工程维护中心、农村饮水服务中心、灌区服务中心。
邹得满 党组成员 分管市政排水服务中心、水利管件经销处。协调隆诚供水、污水处理厂。
办公地址:体育在线365_be365备用网址_365bet.com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市子荣街639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453-7555001 传真:0453-7223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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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范全洲